5月29日,省建设厅进一步制定完善的<<陕西省建设系统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按照该应急预案,我省将在7月30日前完成2万套过渡性安置房建设,其中6月25日前完成5000套,7月15日前完成10000套,7月30日前完成5000套。
据了解,国家第一期安排建设的2万套安置房,用于宁强、略阳、汉中、宝鸡等地震灾区,主要用于建设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以及居住用房。过渡性安置房采用轻型龙骨无机板材装配装配房、彩钢夹芯轻体装配房两种形式,符合抗震、环保要求,确保3年至5年使用期。居住用房,每套建筑面积控制20平方米左右;小学,建筑面积300~400平方米。中学,建筑面积1000~1200平方米。诊疗所,建筑面积40~50平方米;粮食与商品零售点,建筑面积50~60平方米;公共卫生间,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
省建设厅负责组织活动安置房的生产、运输、安装。组织协调受灾地区建设部门为受灾群众选择安全适用的场地;因地制宜地制定灾区群众过渡性安置房建设的方案及技术措施。汉中、宝鸡、安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安置房建设的规划、选址、勘察、场地平整和水、电、路、消防等基础设施配套。过渡性安置房的分配将由民政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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