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座新别墅距离原有别墅只有一条小路了。 3日,部分顺义毓秀园别墅区的业主找到本报称,他们自家楼前盖起了两幢别墅小楼,部分业主对物业在安保及卫生清洁等多方面不满,因此拒交物业费,别墅业主被物业告上法庭。在一审败诉后,目前,他们已向市二中院提起上诉。
●业主不满
自家门前起别墅
昨天,记者来到位于顺义区仁和镇的毓秀园小区,业主邵女士家就居住在该小区南园B区13号。另外一户谢女士住在邵女士家北侧。记者在现场看到,在这两户之间有两幢独立别墅小楼。邵女士告诉记者,这两幢楼是在2005年一年内盖起来的。“当初我们买房时,门前是一大片空地,没人告知我们会在这里盖楼。”邵女士和谢女士拿着当初买房时的楼书,感觉自己被欺骗了。
他们告诉记者,当时选别墅,正是考虑自家周围空地面积较大,视野开阔,才决定在此置业,却没想到住进来一年多以后,自家门前就又开始盖楼。邵女士说,这两幢后来盖起来的小楼至今一直没有出售,但常常能看到有人来看房。
这两幢楼距离北侧的谢女士家更近。“那个楼比我们家的房要高一些,直接影响到了采光。”他们说,在盖楼的过程中,他们就曾找过物业询问,但却被告知“无权过问”。
●业主担心 小区安保不充足
门前盖楼这件事的出现,直接导致以邵女士和谢女士为代表的几户业主对物业的不满,与此同时,他们也对小区的安保提出极大的质疑。邵女士说,小区内共有几十户业主,但平日却没有一个保安。“我们小区属于高档别墅区,却连一个摄像头都没有,我们住在这里根本没有安全感。”她说。记者看到,小区内有些业主在自家院子前后都装了报警器、防盗窗网等,另有一些人在门前自行装上了多个摄像头。
除此之外,邵女士认为小区物业的保洁工作也无法令她满意。“小区里没有垃圾车,只有保洁员扫地,我曾亲眼见过保洁员将扫好的垃圾直接倒入别人家的院子。”她这样说。
出于以上种种对于物业工作的不满,邵女士家从2007年开始拒绝交纳物业费。今年初,在多次催缴物业费无效后,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将邵女士等四名业主告上顺义法院。最终,法院一审裁定业主方不能证明毓秀园小区物业所提供的管理服务质量与相关规定的标准之间存在明显差距,故不能成为拒交物业费的理由。一审判决后,业主不服判决,目前已向市二中院提起了上诉。
●物业回应 物业收费属超值
就业主提到的几点不满,记者走访了毓秀园小区南园物业管理公司。该公司的张主任告诉记者,业主提到的后建别墅楼本来就属于规划中的,是在拿到了建委等相关部门的正规批文后才允许动工的,并不存在违规现象。“我们并没有向他们承诺过那片空地将建绿地,如果是他们从销售方得到的口头承诺,我们是不能认可的。”张主任说。
他告诉记者,小区内共有14名保安,昼夜值班巡逻,邵女士提出的没有保安的情况并不属实。记者在小区内看到有几名戴袖标的巡逻人员。在该小区进门处,记者步行进入时,没有人拦下询问,但如果外来车辆进入则需停车接受询问。“作为一个高档别墅区,我们只收取每平方米2元的物业费,相对于如此廉价的物业费,我们所提供的服务已经是物超所值了。”他这样说。在这种情况下,仍有几户业主拖欠物业费,因此,“我们已经无力架设摄像头等其他增值服务了。”另外,针对邵女士提出的卫生清洁不到位的问题,张主任也表示无法认同,“我们有专职保洁员每天到户清理垃圾。”
随后,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京展达律师事务所周泽律师。周律师表示,业主和物业双方应签订正规的物业服务合同,其后双方应严格依照合同内容履行,如出现纠纷,一切应以合同内容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