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渭河治理的重大决策,加快推进西安城市段综合治理步伐,根据市政府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渭河西安城市段综合治理范围:西起西安与咸阳交界处,东至高陵县耿镇,北至泾河工业园局部区域,南至渭河大堤以南1公里处(其中机场高速公路至西铜公路之间区域为尚稷路),规划总面积约160平方公里。
二、 从公告之日起,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该区域内土地权属和使用情况进行调查登记,依法进行确权。
三、 从公告之日起,暂停办理该区域内项目用地预审、征地报批、土地供应(包括出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登记发证和用地性质变更审批、农村宅基地审批等相关业务;对虽已办理上述业务但尚未缴纳地价款等有关费用的,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四、 禁止在该区域非法占用土地进行建设。
五、 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
六、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
二零零八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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