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廉租住房的有关政策规定,为解决我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我中心面向西安市区内个人或单位诚购住宅若干套。
要求:
1.套型建筑面积50平方米内,楼层以一层或二层为宜;
2.套内水. 电. 橱. 卫使用功能齐备完好,物业管理到位;
3.有房屋产权证书。
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出售者,请与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联系,价格面仪。
联系电话:87619420 87619421
联 人 人:穆先生 韦先生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