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新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市国土西新分告字[2008]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的精神,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决定公开出让三宗国有建设用地的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GXIII-2-84地块,宗地位于 高新区锦业路以北、丈八五路以东,土地用途为科研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面积约70亩(净用地,以测量成果为准),容积率小于3.5,建筑密度小于35%,绿地率大于35%,停车位满足1辆/100平方米,宗地内应设置开放集中绿地,具体位置以规划为准。
GXIII-2-85地块,宗地位于 高新区锦业路以北、丈八五路以东,土地用途为综合用地(商业、办公),土地使用年限50年,土地面积约70亩(净用地,以测量成果为准),容积率小于5.0,建筑密度小于35%,绿地率大于35%,停车位满足1辆/100平方米。
GXIII-2-86地块,宗地位于 高新区锦业路以北、丈八五路以东,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70年,土地面积约80亩(净用地,以测量成果为准),容积率小于3.5,建筑密度小于35%,绿地率大于35%,停车位满足1辆/100平方米, 宗地内应设置开放集中绿地,具体位置以规划为准。
以上三宗地捆绑式出让,宗地红线外“七通”(给水,雨水,污水,电,通信,天然气,道路)。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外资企业须满足建设部等六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并提交相关证明申请参加。
从公告之日起到2008年2月3日12时止(节假日不休息),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的,我局将于2008年2月4日15:00时在西安高新区管委会会议室进行公开拍卖;否则,我局将发布挂牌价格公告并于2008年2月14日至2008年2月27日15:30时(节假日休息)在西安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A区401室和A区一楼大厅进行挂牌出让,挂牌出让期间继续接受报名。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得人取得土地后,科研用地中用于导航、通讯类产业的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含租售给导航、通讯类企业的面积)。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1日起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索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08年1月21日至2008年2月3日12时期间或2008年2月14日至2008年2月27日12时期间到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新分局提交书面申请,报名需提交有关资料(详见出让文件)及宗地竞买保证金计人民币贰亿叁仟捌佰万元整。
竞买保证金必须在2008年2月3日12时或2008年2月27日12时之前汇入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西安高新区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专户 开户行: 中国工商银行西安市分行高新支行 帐 号: 3700024609088302122 联系地址: 西安市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四层 联系人: 左立新 李亚平 咨询电话: (029)88333609 88333757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