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名单公示
(从2007年12月7日至2007年12月21日)
为公开、公正、公平地开展我市廉租住房管理工作,确保享受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待遇的家庭符合规定条件,依据《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经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下列家庭符合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租金减免的规定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天。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87619419
地址:西安市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711室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
附:
·西安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名单公示(从2007年12月7日至2007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