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 | 房闻 | 房谈 | 政务 | 置业 | 法律 | 专题 | 直播 | 家居
关键字 栏目选择: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物业管理
家中被盗怪罪安防系统 业主将开发商物业告上法庭(图)
  西安房地产信息网    www.800j.com.cn    时间:2008-07-21
  7月16日,南宁市民汪女士接到青秀区人民法院的终审民事判决书后,终于松了一口气。这起历时半年多、因家中遭窃继而向开发商与小区物业提出财产赔偿纠纷案终于尘埃落定,小区物业对原告的财物损失承担20%的责任。

  家里被盗

  业主状告开发商和物业

  汪女士告诉记者,2004年5月,她购买了位于南宁市桃村路2-1号的都市绿洲小区C座711室房产。2005年12月2日,她家遭窃,被偷的手提电脑、手表等物价值2.5万多元。

  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房屋设备标准包括“安防系统”,即首层单元入口设置遥控电子对讲系统、电子红外线小区周界防范系统、公共区域电视监控系统。然而,这道安防系统未能阻止小偷进入她家行窃。

  为何安装了“安防系统”,家里仍被小偷光顾?汪女士认为开发商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都有责任。多次索赔未果后,去年11月23日,汪女士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状告第一被告南宁市江宇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江宇房地产公司)间接导致她家被盗;第二被告南宁市江宇物业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江宇物业公司)未尽安全防范管理义务,导致犯罪分子进入她家窃取财物。

  多次协商未果后,汪女士把开发商和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告上了法庭。

  公堂辩解

  被告称已尽义务无过错

  在青秀区法院审理此案期间,江宇房地产公司称,都市绿洲是经有资质的设计部门设计并经相关部门核准的楼宇,不存在任何不合理的地方。作为开发商,他们已经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2005年1月10日,该公司就安装“智能化安防系统”与广西南宁同为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为公司)达成了协议,由同为公司为都市绿洲的安防系统进行设计、施工,并于2005年1月22日完成安装、验收工作。

  江宇物业公司则表示,物业已履行了安全防范义务,不存在过错。小区业主临时公约中也明确了物业公司只负责安全防范、公共秩序管理,不承担住户人身、财产的保管和保险责任。安防系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防止盗窃等事件的发生,但不可防止所有犯罪的发生。业主本人也应该对自己的财产谨慎保管,业主本人不应当推卸责任。

  法院判决

  小区物业公司担责20%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汪女士被盗金额属实。原告提交的购物凭证及发票,基本与报案的内容一致。都市绿洲小区已安装了安防系统,且小区不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安装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场所,法律亦无强制性规定小区安装安防系统需公安机关进行验收,所以被告江宇房地产公司不存在违约,与汪女士家财物被盗无因果关系,在本案中无需承担责任。

  但负责小区物业管理的江宇物业公司,在安全防范方面有一定的瑕疵。在两被告提交的光盘里,可看到小区一小门未关闭,有人员随意进出,未见有保安人员询问、登记。由于汪女士被盗的财物是在其房屋内,属于私人空间,在与被告江宇物业公司对财物无特别约定的情形下,汪女士对自己的财物有最大的注意义务。据此,法院判决由被告江宇物业公司对原告的财物损失承担20%的责任。
来源:南国早报      作者:佚名      责编:小雨
RSS订阅 返回首页 进入论坛 写入博客 打印本页
 
  关于
新 闻 专 题 博 客 论 坛  
·郑州:开发商未露面物业公司称“无责” 三方初次协商无果而终 (2008年07月22日 15:50)
·小偷搬空公司物业拒担责任 (2008年07月21日 14:55)
·清洁工被不明物体炸烂右手掌 (2008年07月21日 14:53)
·全国:行业利润明显下降 物业企业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2008年07月15日 09:57)
·业主违规 物业擅自罚款 工商:物业无处罚权 (2008年07月08日 10:15)
资讯推荐
 
相关新闻
 
·17处违法建设被叫停 规划部门将处罚相关单位
·拆迁户回迁曲江新居 西曲江池村村民公开选房
·去年8月至今 西安二手房交易突破170万平方米
·三桥新街路灯改造
·西安房价探底 “一俯一撑”房价涨降空间有多大
·青岛:物业服务成现代人置业必选 后期服务...
·广州:上调住宅首期物业维修金 100平米多...
·小区绿地杂草半米高招蚊蝇 业主物业谁之过...
·上海:“翻墙入室”的竟是物业人员
·沈阳:交警不介入物业没权管 小区内人车和...
最新评论
 
内容留言人时间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注意事项: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说明
·凡本网注明“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之所有资讯新闻、信息、图片、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本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频道的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及本网辑录整理、网络等说明,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竭诚欢迎互动→沟通→交流! ★资讯热线:029-87218995转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