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 | 房闻 | 房谈 | 政务 | 置业 | 法律 | 专题 | 直播 | 家居
关键字 栏目选择: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置业指南>购房学堂>看房考察
遭遇房屋质量问题可要求退房及赔偿
  西安房地产信息网    www.800j.com.cn    时间:2007-02-02

    案情  

  2004年,何某看中了一套房子,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当日将100万余元房款付清。之后,何某又向开发商缴纳了公共设施维修费等各种费用。2005年,何某花了30万余元对房子进行了装修。可是,2005年8月,其房屋开始漏水,未能实际进住。何某就维修和赔偿问题多次找开发商交涉未果,后诉至法院。  

  判决

  最终法院二审判决解除何某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返还何某购房款及所缴的各种费用,赔偿何某房屋装修损失费;何某将所购房屋返还开发商。  

  律师分析

  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由于商品房是使用年限很长的商品,其质量不仅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正常居住和使用,也直接关系到买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房屋质量合格交付是出卖人依据法律规定或依据当事人的约定交付标的物的主要义务,该义务不但是约定义务,更是法定义务。即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如果不合格,买受人可直接依照法律规定要求出卖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房屋出现地基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工程等影响正常居住的质量问题,且难以通过修复办法解决,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法院应予准许。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检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第13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黄可磊      责编:基岩
RSS订阅 返回首页 进入论坛 写入博客 打印本页
 
  关于
新 闻 专 题 博 客 论 坛  
·"房奴"生活难忍受退房 百万按揭贷款从天降 (2008年04月28日 10:33)
·珠三角退房风波与地产股大跌 或是房地产巨变开始 (2008年04月23日 10:08)
·带领业主维权被要求退房 (2007年03月28日 08:48)
·退房,购房者应该注意什么 (2006年12月13日 20:42)
·南京商品房退房量持续走高 组团式退房成特色 (2006年08月29日 09:42)
资讯推荐
 
相关新闻
 
·我国房屋抗震标准将进行相应的修订
·国资委主任:豆腐渣工程将严惩
·王石该批吗,万科做公益还是抢市场?
·公园不清园 方便您防震
·防患于未然 地震给装修敲响警钟
·购买精装房你准备好了吗
·买房是人生一件大事 事先必须衡量的四大要素
·购房小贴士:地震无情买房前留意梁柱和结构
·什么样的楼盘可以抗震? 如何选择“抗震房”
·初次选房的四个重要环节
最新评论
 
内容留言人时间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注意事项: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说明
·凡本网注明“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之所有资讯新闻、信息、图片、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本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频道的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及本网辑录整理、网络等说明,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竭诚欢迎互动→沟通→交流! ★资讯热线:029-87218995转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