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 | 房闻 | 房谈 | 政务 | 置业 | 法律 | 专题 | 直播 | 家居
关键字 栏目选择: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资讯中心>置业指南>置业理财
房产证虽只有一人名 卖房也需夫妻意见统一
  西安房地产信息网    www.800j.com.cn    时间:2008-08-26
    ■看个案

  房产证上明明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为何真正成交时还要另外一个人同意?一对夫妻,妻子私自将房产出售而未征得丈夫同意,结果被买家告上法院,还赔了20万元。业内人士提醒,处理夫妻共有财产时,双方都需要特别注意。

  ■个案回放:

  老公察觉即毁约

  买家马上告上庭

  张小姐有一套天河区六运小区的物业,由于无暇照看的缘故便将房子放盘出售。一个星期之后,买家周小姐表示对房子感兴趣,经过半个月的看房、查册、接触和了解,周小姐决定购买这套房子。于是,买卖双方、中介一起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三方约签订后,买卖双方还需要办理按揭贷款手续,就在此时交易出现了问题。突然冒出来的张小姐丈夫王先生表示,所交易的房屋是两人婚后的共有财产,他却不愿意出售房屋,所以,之前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这样一来,张小姐也只能反悔表示房子不卖了。买家周小姐接到这个消息后困惑了,因为自己之前查看房产证的时候,上面就只有张小姐一个人的名字,当时张小姐还告诉她无需经过丈夫同意就能处置房子,为何现在她丈夫的意见那么重要呢?

  换句话说,看房子的时间和精力就如此白白浪费了,周小姐一气之下将卖家张小姐告上法院,要求张小姐支付房价的20%即20万元做违约金。最终法院判周小姐胜诉。

  ■是非对错:

  其他权利人 利益亦重要

  满堂红法务部专业人士分析,在此案中,张小姐所卖房屋的产权证书上仅有张小姐自己的名字,而且在购买前,买家周小姐已经对该产权进行了审查和确认。根据我国对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是以登记为生效条件的。因此在买卖交易过程中,周小姐认定张小姐为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并与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另一方面,张小姐虽然表示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但此次的案件是买卖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关系。在张小姐没有向买方周小姐表明房屋还有其他权利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并未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综合考虑以上两点,法院判定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

  ■专家意见:

  处理财产

  夫妇意见应统一

  鉴于此案,满堂红专业人士表示,业主在卖房时,特别是所卖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的情况下,夫妻最好双方意见一致再卖出,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而买家在购买房屋时也要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确认,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佚名      责编:瑞雪
RSS订阅 返回首页 进入论坛 写入博客 打印本页
 
  关于
新 闻 专 题 博 客 论 坛  
·交易的时候没有办房产证 卖方能否因此毁约 (2008年08月18日 10:01)
·房产证的办理程序如下: (2008年08月11日 20:36)
·已购4年仍无房产证 北京鸿坤国际大酒店没产权证也能营业 (2008年07月24日 09:19)
·房产经纪八招识别假房产证(图) (2008年06月27日 09:17)
·未办理房产证要交滞纳金怎么办? (2008年06月25日 11:15)
资讯推荐
 
相关新闻
 
·全面解读后奥运时代:中国楼市阵痛过后的繁荣(图)
·顾云昌:细数我国房地产发展过程中五大"病症"
·眼看业主被打未制止 小区物业被判担责
·自家壁橱空间被隔壁占用 法院判决隔壁邻居返还
·从“10”到“4”开发商私自缩减楼巴 遭业主投诉
·房价涨跌风险大 投资房地产业需更多耐心
·二手住宅吸引“刚性需求”
·房屋“售转租”环比增两成 租金水平上涨趋缓
·买新房子须更注重使用年限以及土地性质
·如何挤干二手房价水分?
最新评论
 
内容留言人时间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注意事项: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
  版权说明
·凡本网注明“西安房地产信息网”之所有资讯新闻、信息、图片、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本网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凡本网频道的转载内容,均注明出处及本网辑录整理、网络等说明,转载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竭诚欢迎互动→沟通→交流! ★资讯热线:029-87218995转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