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是落实规划选址。每户灾民新建房屋必须进行选址踏勘,确保新建房屋地质牢固、无地质灾害隐患,符合村庄建设总体规划要求。二是落实房屋设计。对新建房屋设计进行严格把关,确保样式新颖、面积合理,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三是落实补助资金。对每个灾民建房户按政策补助2万元建房资金,动工时兑付30%、房屋竣工时兑付40%、房屋验收合格后兑付30%,确保补助资金及时有序兑现,发挥实效。四是落实专建队伍。每个乡镇组织一到二支建房施工队伍,灾情特别严重的乡镇在每个村至少组织一支建房施工队伍,确保建房工程质量和进度。五是落实联户干部。对灾后重建户每户至少落实一名包扶联系责任人,帮助协调解决在灾后重建中的具体困难,确保重建工程顺利进行。六是落实工程期限。实行工期倒排,合理安排时间,加快重建进度,确保所有新建房屋在10月底前完工,灾民在入冬前搬进新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