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碑林区于2008年1月14日发出《关于严禁在城中村私搭乱建的通告》。然而,刘家庄仍有不少村民私搭乱建,一些违规建筑强占路面两米多,而一些小巷道不足一米宽,抬头只能望见“一线天”。 22日13时来到位于西安市南二环刘家庄(南),只见村里巷道内到处堆放着建筑材料,一些村民在原有的建筑外,纷纷私搭乱建,却没有任何防护措施。而新建的村道两旁的房屋,最近处甚至只有一米之遥,抬头望去,巷道成了“一线天”。“我家住在这条街的后面,平时出行的巷道被侵占得不到一米左右,现在连推自行车出入都很不方便。”张先生对记者称,只见该小巷道隔壁加建了0.7米厚的建筑,墙壁还没干透,巷道的上面也被建成了楼梯。随后,记者来到与刘家庄 (南) 一路之隔的刘家庄(北),这里同样存在着这样的现象。记者在走访中发现,这些私搭乱建建筑设计不合理,建筑材料多为沙石、砖块、木头,建筑外围没有防护措施,紧邻的就是穿行的行人,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随后,记者在该村内发现,碑林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等五部门,在2008年1月14日就发出《关于严禁在城中村私搭乱建的通告》,通告指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中村中乱搭乱建,正在建设的应停止建设,并恢复原状,已经建成的应自行拆除。记者注意到刘家庄部分村民不仅没有按照通告实施,多数通告反而被撕毁并继续私搭乱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