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地震之后,房屋按揭贷款怎么还? 各大银行有没有具体的应对办法? 楼房受损和墙体开裂,翻建和修缮费用可否动用公积金?…… 这些问题成为近日许多人关注的热点。为此,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从房屋贷款偿还、维修基金使用以及房屋裂缝修缮三个方面进行了咨询,希望能为大家“重建家园”做好政策资讯保障。 西安市北郊的苏女士购买的新房子在即将交付使用的时候,被地震震出了一道道让人触目惊心的裂纹,而每个月需要向银行缴纳的1200多元房贷也成了她心里的负担。当她在网上看到各个银行都在对受灾的购房者实行优惠政策时,她就很想知道,她能不能也享受缓期还贷等优惠呢?记者就此对西安市一些银行的政策进行了了解。 ■裂缝不能当成延期还款的理由 据悉,建设银行规定,对客户因地震灾害造成的无法在原合同约定时间归还的各类本外币贷款,不再计收逾期罚息,不再计收复利。 工商银行表示,对于5月12日大地震发生以后贷款产生违约的,违约记录暂不向人民银行个人信息基础数据库报送。已经报送的,予以调整,但这一规定执行期限暂为3个月。 26日,记者以客户身份分别咨询了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太华路支行和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西安市新城支行,本地房屋受影响的贷款者能否享受缓期还款的优惠条款。两家银行工作人员均解释说,这种优惠仅适用于汶川地震灾区,比如德阳、绵阳、都江堰等地房屋倒塌的灾民。西安不属于灾区,没有出现房屋倒塌的情况,所以目前业务程序没有改变,也不存在缓期还贷的问题,一切都按照原有的规定执行。如果出现房屋裂缝等情况,应该去进行鉴定,在此期间房贷仍需按时还款,否则会给自身带来更多的麻烦。 ■缓付期只针对受灾无法还贷客户 近日,农业银行宣布,对灾区因灾害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个人贷款客户,设置6个月缓付期。在2008年5月12日至11月12日,6个月期间,对因受灾害影响无法正常还款的个人贷款(含个人住房贷款),不计收罚息或复利,也不在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和农行内部信贷管理系统反映不良信用记录,并将视各地灾后重建进度,决定贷款缓付期是否进一步延长。 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营业部葛主任表示,如果是总行的规定,他们肯定会无条件执行,但目前还没有接到上面的通知。葛主任说,他们只负责西安市内的业务,不包括汉中、宝鸡等省内受地震影响比较严重的地区。如果此次总行的规定很清楚,各地不需要申报,直接执行即可,如果总行的规定比较宽泛,各地市分行、支行把握不准的话,就要申报,等待总行的审批。 ■还贷缓期时间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除了国有银行,其他商业银行情况怎样呢?26日,光大银行西安分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银监会、人行已经开始在各地调研,他们还没有接到相关通知。针对震区房屋倒塌后,购房者要不要还贷、如何还贷问题,这位负责人说,目前,光大银行在陕西境内还没有出现因为地震等自然灾害导致借款人在还款期内房屋倒塌的情况,针对重大自然灾害,银行都有应急预案,具体的还贷缓期时间也不会一刀切,应该视借款人情况决定。 针对购房者提出受灾后贷款偿还问题,兴业银行城东支行朱行长表示,受灾后贷款可以缓期偿还,但要先由各家银行向各自总行提出申请,由总行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在具体的缓期时间上并未具体要求,视情况而定。对于震倒的房屋,朱行长认为要分两种情况界定,如果属于楼房质量问题,开发商也要承担责任,并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但需要经过相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 ■灾区会设置个人信贷绿色通道 记者从招商银行了解到,按照人民银行、银监会的通知要求,该行将妥善安排灾害发生前已发放贷款的管理。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个人,实行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灾区其他救灾信贷支持等措施。在防范风险的前提下,专设灾区个人信贷绿色通道,对灾区上报的贷款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优先放款”;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将优先考虑灾区居民的信贷需求,并根据当地条件,对灾区的个人贷款实行优惠利率;在灾后重建时期,对灾区有需要的个人贷款客户重新制定还款计划,必要时通过延长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等措施减轻客户还款压力。西安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本省的业务主要在西安,如果有类似的情况,他们将按照总行的要求去执行。 律师说法 “房屋交付”可界定还款责任 陕西泾渭律师事务所李德军律师认为,从法律层面讲,如果用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已交付使用,在地震中房屋作为向银行贷款的抵押物损毁后,业主仍然要按约定向银行偿还按揭贷款,但是,像地震这类特大自然灾害,国家银监会、央行和相关部门都会出台应急政策,银行作为贷款合同的一方主体也应该从公平合理的合同履行原则上给予还款人适当的照顾。如果房屋未交付业主使用之前,因地震毁损,首先,从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买卖合同来看,开发商要求承担不能交房的责任,业主完全可以解除买卖合同,请求退还房款,同时可以与银行将抵押贷款合同解除,这种情况下按揭买房的业主在经济上基本不受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