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从省清欠办获悉,我省提前三个月达到清欠总比例95%的工作目标。
截至2006年9月29日,全省已经清理拖欠工程款334961.51万元,清欠总比例95.18%,提前三个月达到了曾培炎副总理提出的年底之前清欠总比例要达到95%的工作目标;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已经清理144263.55万元,政府清欠比例98.32%;清理房地产等社会投资项目拖欠190697.96万元,清欠比例92.93%。
目前,延安市、商洛市清欠总比例达到100%,在全省率先全部解决2003年以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省直部门、榆林市、安康市、铜川市、宝鸡市、西安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总比例达到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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