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能不能不使用集中供暖?21日下午,与单位较劲要拆暖气片的赵栋老先生,拿到了西安市中院的终审裁定书,结果是,他请求的“判令拆除暖气片”的诉请,不符合民事案件受案条件,维持原裁定。
于无力支付暖气费用,今年71岁的赵栋从2005年冬季起,多次向所居住的陕西西北兵工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对他所居住的房子只进行部分供暖或完全停止供暖,但遭拒绝。
去年11月12日,赵栋向新城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判决单位停止向他家供暖,不得继续强行收取暖气费,同时,要求判决被告将暖气片全部拆除。去年12月10日,新城区法院认为,该案属于内部管理行为引发的纠纷,不属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范围,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13天后,赵栋向西安中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新城区法院的裁定书。
21日上午,赵栋的委托代理人李卫国拿到了西安中院的终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驳回赵栋的上诉,维持原裁定。
根据裁定书表示,西安中院认为,赵栋的房产是房改房,并与原单位签订了职工购买公有住房的合同书,根据合同约定,赵栋在请求改拆或加建该房屋室内建筑结构时,应先行报请有关部门批准。现赵栋未经报批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拆除暖气片的诉请”,不符合民事案件受案条件。对赵栋要求判令不得收取暖气费等诉讼请求,中院认为,该请求的受理与否是以赵栋的要求“拆除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