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新城区规划分局、区执法局、区提升办、区创建办等部门联合行动,重拳出击,对东七路、东八路13处,共计1515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依法强行拆除。
据了解,这13处违法建筑系东七路、东八路部分单位居民未经批准和规划许可,擅自违章改建、扩建、新建、加层乱搭乱建的房屋。
另据此次违建拆除现场总指挥,新城区四城联创办副主任、监督组长王登钊介绍,这些违建严重影响到消防安全及东七路、东八路的综合整治。为此,2008年9月17 日,新城区有关部门联合向违建单位居民下发拆除违法建筑超期临建、乱搭乱建事先告知书,并召开相关人员参加的座谈会、协调会、动员会。要求违建房屋当事人于9月22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自行清理拆除垃圾,逾期将被强行拆除。
此外,此次强拆违建行动,各部门联合共有460余人参加,并出动挖掘机、装载机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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