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9日起,陕西省建设厅组织陕南、西安、关中和陕北共四个专家组对全省范围内施工图审查及监管情况的年度工作检查,同时组织对新发布的建筑抗震标准进行宣贯。
此次检查旨在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和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纠正施工图审查机构中存在的不良行为和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强制性标准条文的违规行为,提高施工图审查机构和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的技术水平。
此次检查范围为2007年度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自律管理和工程项目审查质量情况,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监管情况。抽查审查项目范围主要是2007年度施工图审查项目,地震灾区抽检的施工图审查项目范围不受限制,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检查内容共12项:一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办公场所、制度管理、机构设置、图审人员及设备配置情况。二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流程、申报要求是否公示、服务是否周到、有无不良行为。三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程序是否严谨,审查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审查工程质量是否合格。四 我省地震灾区房屋受损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情况。五 施工图审查机构有无超越审查资格范围越级审查工程项目,有无越级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等违规现象。六 《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老年人建筑涉及规范》等无障碍设施标准落实情况。七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勘察涉及单位是否越级设计的核查情况。八 施工图审查机构对外省勘察设计单位进陕承接任务是否到省厅备案的核查情况。九 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如实记录了勘察设计单位不良记录的情况。十 施工图审查机构档案管理工作是否规范。十一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收费是否严格执行省物价局规定标准。十二 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勘察设计等单位监管情况。
检查程序按照专家组首先听取受检查单位汇报,然后针对性抽查检查,最后检查组向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通报检查情况。检查结束后,建设厅将召开各检查组关于检查工作情况汇报会,对全省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在此基础上总结陕西省2007年度施工图审查工作及地震灾区房屋受损工程的施工图审查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后施工图审查工作指导性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