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自今年年4月1日起已经颁布实施。《办法》的颁布将全面提升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水平,有效地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对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意义重大。近日省建设厅专门发函要求全省各地认真贯彻执行该《办法》。
依法规范建设市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
建设厅要求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查处建设市场中工程造价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要指导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做好定额补充、定额解释、工程造价纠纷的行政调解和必要的技术鉴定。要督促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办事程序,提高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强化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建立和完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系统
各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切实履行《办法》所赋予的监督管理职能,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的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不断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建立满足各方需求的全过程、全方位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一是整合现有信息资源,完善工程造价信息网,进一步扩大信息量,增加覆盖面;二是加快信息的更新速度,逐步缩短信息价格发布的周期;三是扩充信息员队伍,制定信息采集、发布办法及信息员管理办法,规范信息采集行为,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四是力促国家、省、市三级信息网的联网,实现全国造价信息的资源共享,为社会提供全面的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五是鼓励开发和推广工程造价计价应用软件,积极促进软件更新,提高工作效率和售后服务质量,保证工程造价成果的准确性。
严格遵守工程造价管理有关规定
建设市场的有关各方主体要严格遵守《办法》中的相关条款和其他有关工程造价的法律法规,要认真执行工程计价定价的有关规定,严格自律,防止恶意竞争和低于成本价竞标,防止拖欠工程款,及时完成工程结算,以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共同维护造价市场的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