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了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确保该法律在我省的顺利实施,省建设厅将于7月7日在榆林举办培训班。届时,将邀请参与起草《规划法》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家进行授课。
培训的主要内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立法目的、意义及其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城市规划法》与《城乡规划法》的比较及《城乡规划法》的基本原则等。
据悉,会议期间还将召开座谈会,对《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征求立法意见。
参加人员有各设区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委)、城市建设管理局(市政委、市政局、园林局)、房地产管理局,杨凌示范区土地规划建设局承担法规科长、规划工作的业务主管同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