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房产测绘收费行为,减轻购房者负担,省物价局、省建设厅、省测绘局近日下发关于房屋登记时房产测绘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收费标准暂按住宅用房每平方米1.30元,收费标准自5月22日起执行。 按照今年5月1日起执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房屋权利人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委托有关专业技术单位进行房产测绘缴纳的费用属于经营服务性费用,具体标准另文制定。 根据通知规定,我省暂定房屋登记时测绘收费的相关标准,各地经批准具有测绘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按规定接受房屋权利人委托为办理房屋登记进行房产测绘时,可收取房产测绘费。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费用标准暂按住宅用房每平方米1.30元、商业楼用房每平方米2.00元、多功能综合楼用房每平方米2.70元收取。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减半收取。 省物价局要求,收费单位应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