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从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业务统一由单位办理,不再受理缴存者个人办理业务。
据了解,由于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涉及的政策性、专业性比较强,职工个人办理业务存在许多困难,同时也浪费了个人大量的时间和精力。为理顺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职工办事,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从2008年6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转移业务统一由单位办理,不再受理缴存者个人办理业务。单位经办人员在办理公积金提取、转移业务时,应当出具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明,并在中心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同时获悉,今年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加大了个贷力度,2008年西安全年力争发放个人住公积金贷款16.93亿元,这意味着西安地区将有更多的家庭可分享公积金这块“蛋糕”。日前开通的公积金五种查询方式,为单位和职工提供了准确、便捷的信息查询服务,提高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透明度,标志着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规划化发展的时期,对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完善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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