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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委关于开展工程建设监理企业检查工作的通知
市建发〔2008〕65号
各建设监理公司: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的建设监理管理,不断提高工程的建设监理水平,结合建设部令第158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为企业的就位工作打好基础,决定对西安市辖区内的建设监理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1、注册地在我市的甲级、乙级、丙级建设监理企业; 2、在我市有单项工程备案的外地市建设监理企业。 二、检查时间 2008年4月10日开始 三、检查内容及需准备的资料 1、本市各级企业准备近三年来的所监理的工程项目台帐;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一览表及原件; 4、外地市建设监理企业进西安单项工程备案证明及监理该项目的人员名单(注册证原件); 5、监理项目的规划大纲(含安全)、监理细则、监理日志、月报、例会等资料; 6、市物价局、市城乡建委市物发[2007]249号《关于建设工程监理语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方式 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资料,接到电话(提前一天)通知,先到企业办公场地核查企业资质及人员注册证,随后抽取1-2项工程现场查看资料,检查结果将计入资质重新就位的考核范畴。 2007年度监理统计报表的上报也作为资质重新就位条件之一,请抓紧上报。 外地市建设监理企业,直接到工程的监理部查看资料,检查的结果将计入企业下次进西安单项投标依据之一。若现场资料、人员等资料与备案不符,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此次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特成立以下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指导和具体检查工作。 组 长:卫 勃 市建委副主任 副组长:师树海 市建筑业管理处处长 黄宝伟 市建委监察队队长 成 员:徐 立、杨 健 、赵 强、段 毅、李方明、 崔 毅、李 强、 曾红宇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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